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寝室“垃圾分类”附加分评分标准(4.0版本)

为落实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打赢垃圾治理攻坚战,加快建设美丽浙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我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部署,现在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根据《附加分》(2019年12月试行稿)进行评分管理以来,硬件已基本达标,快餐分类不理想,所以后期的附加分评分标准要根据宁波市垃圾分类管理规定作如下调整,具体从2021年11月29日起开始执行:




目前学生易混淆的几类生活垃圾分类举例:


  • 纸巾:无论是否污染,都属于“其他垃圾”。

  • 塑料袋:无论是否污染,都属于“其他垃圾”。

  • 纸质快餐盒/纸质奶茶杯:无论是否污染,都属于“其他垃圾”。

  • 未拆洗的牛奶利乐包装盒:属于“其他垃圾”。

  • 包装纸盒:用于密封固定的胶带需手工剥离后,才能定性为“可回收物”(废弃胶带纸为其他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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